根据公司2024年度业务激励资金存放方案,结合相关管理要求,现将业务激励资金存放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实施时间
计划于2025年1月份开展清算存放工作,并向符合存放条件的合作银行发出存放询价函。
二、实施范围
主要为担保业务合作已具备一定规模,且具有一定发展空间的银行机构。分为二类:一类涉农合作银行、二类其他合作银行。具体存放网点由合作银行指定。
三、实施规则
1.产品类型:短期与中长期定期存款。
2.存放比例:4-20比例系数。具体于2024年底根据市场同类产品存放价格及业务规模确定存放比例系数表。
3.起存规模:一类银行起存点800万元、二类银行起存点400万元。
4.代偿率控制:存放银行累计代偿率在1.5%以内的,按存放规则确定存放金额;代偿率在1.5%-3%(含)之间的,存放金额须等额扣减代偿金额;对代偿率超过3%取消存放。
四、其他要求
存放资金总量与合作业务规模比例最高不超过1:4,且普通业务与特定业务应分开计算,进行统一清算。单个特定产品业务激励存放资金限额为2000万元。
具体存放规则请与我司联系。
联系人:乌老师 联系电话:89585825
宁波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
2024年11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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